一、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也就是说,

一、印花税主要分为四类:

一、合同。

二、产权转移。

三、营业账簿。

四、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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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照附件,合同我们就不用多说了,产权转移主要是房屋、股权等转让,证券交易主要是指炒股,那么营业账簿是指什么?

  通过上图,我理解就是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明细账,这个明细账就是印花税计税的依据。

二、每年都要交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一条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这一条有两个关键信息,一、按年度缴纳。二、只对增加部分缴纳。

  假设某企业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是500万,已经缴纳印花税。下一年如果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没变化,则不需要交。如果合计数增加50万,则缴纳50万对应的印花税。如果减资变成400万,印花税也不退还。条文中只说增加部分要补缴,没说减少要退还。

三、税款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为啥要重复把这条拿出来,主要是网上有声音说要按照有资金注入的金额算,而因股权激励等原因增加的资本公积则不需要缴纳。我仔细研究了,这个主要是针对老的印花税暂行条例,那时候分成资金账簿和其他账簿,现在改成营业账簿了,而且条款中已经说明是按账簿记载金额缴纳。

  上海税务等税务局的公众号已经说得很明白:您可以查看比较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去年的期初数和期末数,如果增加了,就需要在每年1月申报期内就增加部分申报缴纳印花税,逾期会产生滞纳金哟。

  其实很简单,就看会计核算的账面数,用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期末数减去期初数,大于0则交税,小于等于0就不用交。

  期初合计数是500万,期末合计数是550万,则应交税额=500,000.00*2.5/10000=125.00

四、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六条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营业账簿是按年缴纳的,要在年度终了的15日内申报,超期就要缴纳滞纳金。1月15日是增值税的期限临界点也是印花税的,我们就把印花税当成增值税的弟弟好了,哥哥要出面的时候别忘了弟弟。

五、误导

  在我研究印花税时,网上有一种声音说是要按认缴金额补交印花税,听着挺吓人,我自己查了资料,好像不对。

  原来是认缴制,有的企业为了假装很有实力,认缴金额写的是1亿,这样别人一看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亿,的确有实力。而这个公司的实缴才10万,体现在实收资本科目金额是10万。

  根据刚才我们的分析,营业账簿是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账载金额缴纳的,认缴的那部分不可能体现到这两个科目里,怎么能谈到要交税呢?

  当然发出这种声音的有的是自媒体有的是税务中介机构,我相信他们也不是刻意误导人的,但作为读者,我们一定要擦亮眼睛,要抱有怀疑精神,无论遇到什么说法一定要找到出处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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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章】:

  《【涨知识】企业营业账簿印花税的这些问题需注意》 上海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