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下财务总监职业风险梳理及自我保护策略



一、新公司法财务总监职业风险条款

  1.【股东查账条款】第五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股东查阅前款规定的材料,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的,适用前款的相同规定规定。

  要点梳理: 股东可以查阅会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可以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意味着股东有权通过专业机构取证,出现股东之间纠纷,小股东取证更加方便,并且这些权利延伸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如果仔细琢磨上述文字,股东可以复制财务报告,对于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仅仅是查阅,并没有复制权利。

  财务风险: 公司大股东通过控制权,低价转让,高价采购,将公司资产及收入转移到公司之外,将其他主体的负债及费用转移到公司之内,公司边界缺失,导致小股东利益受损,将会产生极大隐患。

  2.【财务总监提名条款】第六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行使职权包括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要点梳理: 财务负责人虽然最终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但是前置程序是根据总经理提名,也就是说,没有得到总经理支持,就不能担任财务总监。另外需要注意,解聘财务总监不需要任何理由,仅仅是程序性要求。

  财务总监属于总经理领导班子组成成员。对于某些公司,财务总监实质上对董事会负责,需要注意平衡关系。我们国家公司法里面,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没有法定制衡权,这一点要注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闹翻,吃亏的可能是财务总监。但是,咱们要具有大财务观和大制衡观,对总经理制衡牵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内部审计、风险管理部门或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

  3.【监事会财务监督条款】第七十八条: 监事会有检查公司财务职权,按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财务总监)提起诉讼的职权。

  要点梳理: 一般而言,中国公司监事会更多处于象征性机构,不像董事会一样具有实质权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监事会代表哪一方股东利益诉求,这可能是股东之间力量平衡的一种治理安排。

  4.【股东质询条款】第一百一十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第一百八十七条: 股东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要点梳理: 财务总监要注意股东质询权,财报是公司经营情况反映,所以要熟悉经营情况;财报反映经营逻辑闭环,所以要明白公司业务落实到财务报表背后的经营逻辑;财务总监还要熟悉财报重要数据,做到信手拈来,论述有理有据。

  5.【审计委员会认可条款】第一百三十七条: 上市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的,董事会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前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一)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二)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

  要点梳理: 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需要加强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得不到审计委员会支持,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得到审计委员会支持,更容易保护自己。

  ​6.【拒绝干股条款】第一百六十三条: ​【原则规定】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例外条款】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违规决策责任】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要点梳理: 原则上不得让人占干股,或变相占干股。例外条款:程序要求要经过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并且决策为法定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属于特别表决程序。如果违规决策,高管(包括财务总监)要承担赔偿责任。财务总监要注意参与决策风险和执行风险。比如董事会1/2同意,财务总监予以执行,因为明显违法,财务总监就面临赔偿风险。

  7.【财务制度制定条款】第二百零七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六十七条: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属于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职权。

  要点梳理: 不要在财务总监岗位职责里面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已经上升到公司法有具体要求条款,理应属于基本管理制度,制定责任属于董事会。当然,现实中,财务总监草拟财务会计制度,经董事会最终表决生效是常见现象。

  8.【人格否认条款】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要点梳理: 公司之间,公司和股东之间业务混同、人员混同、财务混同,公司将失去“有限责任”保护,有限责任成了连带责任。对公司内控制度提出高要求,集团公司如何实现对子公司控制权同时要保障子公司独立法人人格地位非常关键,否则一个子公司暴雷将整个集团装入火药桶,那将是严重灾难。

  9.【财报提交条款】第二百零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要点梳理: 本条为财务报告送达或公告义务,尤其注意有限公司,要求送交各股东,否则属于程序瑕疵。对于一些特殊股份,比如投资协议约定股东权利受限,明股实债等情形,是否需要送达,需要咨询律师意见。不该送达的如果送达,一是对方可以以此作为证据认为公司给于对方普通股法律待遇,有时候在证据上公司会吃亏,老板会骂娘。

  10.【打击假帐条款】第二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一)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二)提供存在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要点梳理: 做假账,账外设账,不仅违背《会计法》,同样违背《公司法》。注意,不完整,隐瞒重要事实,同样属于“假帐”。

  11.【财务总监是高管】第二百六十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要点梳理: 财务负责人属于“高管”,身份的背后就是法律责任。

  12.【利益冲突条款】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八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第一百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应当就与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有关的事项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近亲属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适用前款规定。

  要点梳理: 财务总监通过自己设立其他公司或隐藏关联关系的其他公司为公司提供财务咨询等,需要注意程序合规,以免被追究赔偿责任。

  13.【抽逃出资条款】第五十三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违反前款规定的,股东应当返还抽逃的出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二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应当退还其收到的资金,减免股东出资的应当恢复原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要点梳理: 抽逃出资,违规减资,财务总监很难免除责任。所以,财务总监需要慎重。尤其是抽逃出资问题,实务中可谓很普遍的存在着这种现象。没有人主张权利还好说,一旦有债权人或相关利益方主张权利,这个问题还涉及刑法罪名。

  14.【限制兼职条款】第一百七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要点梳理: 国有独资公司财务总监兼职要注意,需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才能兼职。

  15.【赔偿责任条款】第一百八十八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要点梳理: 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面临赔偿义务。财务总监往往是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安排,一定要注意程序正确性,履职正义性,面对各方利益诉求公正性,否则面临赔偿风险,陷阱很深。

二、财务总监自我保护技巧

  1.财务总监要有业务发展思维,服务于业务成功是财务总监重要工作内容

  很多时候,财务人员过于保守,对新管理模式,新业务拓展,新战略方向,财务人员可能显得畏首畏尾,过于对风险敏感,于是出现不恰当职业习惯,当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建言献策的时候,财务团队往往是不予支持的态度。

  作为财务总监而言,如果没有业务推进思想,将会导致无法获得总经理的提名与支持,所以,和总经理搭好班子,是财务总监需要处理好的事项之一。

  2.向上管理是财务总监的最重要管理内容

  向上管理,就是做好和总经理,和同级高管,和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沟通工作。做好和内审部门沟通工作,沟通在前,解释在前,会避免很多不必要麻烦。

  尤其需要注意,财务总监要研究公司实际控制人,研究公司核心领导人的管理思想,经营思想,这些属于软因素,要和核心领导人管理风格保持一定匹配程度,才能让自己在公司工作更加融洽。如果财务总监和核心管理人员思想冲突大,那么请注意,这家公司不适合你。

  3.熟练掌握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制度规定

  事实上,很多情况下,公司违规处理,财务可以说属于后端部门,只要单据齐全,签字完善,流程正常,单据外观特征不违背公司制度,不违背法律制度,财务部门在不知情之下处理了,没有财务部门太大责任。

  因为业务出问题,原始资料有问题,除了业务部门和指挥操作人员具有直接责任外,公司制度漏洞,可以说是董事会没有制定完善制度,内审,风控部门具有更大的责任。只要财务部门不是违规事件的组织策划者,不是决策参与者,问题相对好说。

  4.巧留证据

  当公司出现违规交易,治理失衡时,出现其他严重问题时,财务总监要在工作报告,述职报告,或年终总结,或风险提示,或其他工作报告表述风险的存在。关键时候,能证明这是公司违规行为,不是财务部门和财务总监违规操作。

  保存与关键人员沟通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再不济,自己工作日志要记录好,要善于保留证据。一旦问题出现,即便不能100%免责,起码可以让自己承担次要责任,很多时候,法律主要打击决策者,打击首恶,打击利益获得者,对于受指示进行操作,或者作为下级已经尽到勤勉尽责义务,上级领导不予以重视,财务总监和财务部门算不上大问题。当然也要注意性质严重性,有的问题,已经明显违法,就要注意把握,平时交两个律师朋友,多咨询一下意见。

  5.拒绝成为违规业务决策者、组织者、谋划者

  实在万不得已,参与了相关问题的讨论,尽量不要提违规方案,如果有人提,你可以不要明显反对,但是可以分析方案本身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合规风险。态度上属于帮助大家提升决策质量入手,不要显得与人格格不入,不要树敌。如果会议纪要没有把你的发言完整记录,那么,录音笔可以用上。

  6.要有正确对待风险的意识

  任何业务的开展,任何经营的运营,客观上说,都有风险,包括合规风险,只要不明显违法,某些灰色地带,可以选择承担风险。不能面临风险,就直接拒绝,直接反对。要评估企业推进事项的根本目的和意义是否正义,如果根本目的具有正义性,过程中某些操作具有轻微合规风险,可以想办法绕开或承担风险,财务部门不要过于紧张和敏感。如果事情本身目的不具有正当性,即便任何操作步骤都不违规,尽量远离,让自己处于不知情状态,避免被雷劈。

  7.善于运用其他方力量进行制衡

  当发现某些违规现象,自己不便于明确指出,思考有没有其他利益诉求方立场会支持你的想法,这时候如何巧妙的让其他方知道一些线索,就是个技巧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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